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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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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988
基本法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自行立法」解釋為「於2013年內自行立法,否則由人大代為立法」
今年試下推,政府總部個西常開幫你拆落黎 [/size=6]
所以用中文寫既憲法=ON9
唔撚係掛
50年不變??dllm
絕大部份香港人以至很多司法界人仕都有(或者甚少指出)一個超級大盲點,就是「人大釋法」不只是程序問題,不只是輸打贏要問題,甚至不只是高深的法律問題,而是光天化日的巔倒是非黑白的良心問題[/size=6]。白色可以「解釋」為黑色嗎?鹿可以「解釋」為馬嗎?封了潛建可以「解釋」為沒有潛建嗎?中國官場腐敗可以「解釋」為中國國情,甚至是團結無私進步的執政集團嗎?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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