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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二十三條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988
基本法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自行立法」解釋為「於2013年內自行立法,否則由人大代為立法」

Good0Bad0
2013/06/30, 6:06:12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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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13/06/30, 11:28:4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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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13/07/01, 3:04:51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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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共講法律
#232013/07/01, 3:08:08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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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China
#242013/07/01, 4:02:43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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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3/07/01, 4:07:51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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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14/01/02, 3:02:0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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