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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post]香港今昔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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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有巴打可以詳細講解下何謂比例代表制同單議席單票制?
佢地既好處壞處係邊??
又另外,九七前既香港同現今既香港係選舉制度上既分別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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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有巴打可以詳細講解下何謂比例代表制同單議席單票制?
佢地既好處壞處係邊??
又另外,九七前既香港同現今既香港係選舉制度上既分別係點
比例代表制
以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票數目的百分比分配議席,反映社會多元不同意見。
一般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
經濟學的研究發現比例代表制的政府開支比單一選區制的政府要大,稅收要高。而且比較容易成為福利國家。主要原因是執政聯盟內各政黨之間需要為自己所代表的相應利益團體爭取更多的福利
多議席單票制
在此制度下,一個選區內有多位候選人競逐多個議席,而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票數以候選人個人計算,選區有幾個席次,則得票數前幾高的候選人勝選。一般認為,多議席單票制有利大黨取得過半數議席,使其較易執政
相反,不利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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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有巴打可以詳細講解下何謂比例代表制同單議席單票制?
佢地既好處壞處係邊??
又另外,九七前既香港同現今既香港係選舉制度上既分別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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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
1985年前立法局並無選舉
1985年第一次引入「選舉」 - 分佈港九新界的選舉委員會 (每區約30-50人)、功能組別 (商界第二、金融界、醫學界、法律界……與今日相近,但界別數量只有12個)
1987年民主派爭取明年選舉引入直選議席,但失敗
1988年新增2個功能組別,其餘不變
1991年加入18個地區直選議席,遂有今日的樣子:
當時全港分成9個選區,每區設2個議席,而地區直選當中每人可投選2個參選人 (舉例,在此制度下,我可同時投給10號陳淑莊及14號吳文遠)
-->當時民主派最強的港同盟在其中5區推出2張名單,希望選民「全投港同盟」令他們全取該區兩席,其中4區皆成功,但新界東的劉江華和黃匡忠則敗給獨立候選人黃宏發及劉慧卿
-->在另一些選區,港同盟則與匯點合作
-->結果,由於六四事件後民主派聲望高漲,親北京議員無一當選,民主派在18個議席中贏取了17席,只有1席由新界西的鄉事勝出
而功能組別亦增至20個
1995年的地區直選再增至20個議席,並改為把全港分成20個選區,每區只設1個議席,選民亦只可投選1名候選人
-->由於當時民主派聲望仍然非常高,能夠獲得大多數選票,因此這制度仍然非常有利於民主派取得大量議席
-->不過,由於選區分細了,親中派要突圍所需要的票數也比1991年少
-->結果親中派贏得20席中的2席:陳婉嫻在九龍東北擊敗民主黨麥海華、張漢忠在新界北則險勝民主黨的黃成智
-->在新界東北區,民主黨、民建聯、自由黨三勢力同時參選(還有規模較小的民主派代表"蟻聯"),結果自由黨李鵬飛擊敗民主黨及民建聯的對手;新界東南的黃宏發亦擊敗蟻聯及民建聯對手成功連任
至於功能組別方面亦增至30個
其中9個新增的功能組別又稱為「新九組」,所有相關行業的在職人士都能成為選民
-->但功能組別分類粗疏的問題始終不可能在此框架下解決,這是後話
1985年前立法局並無選舉
1985年第一次引入「選舉」 - 分佈港九新界的選舉委員會 (每區約30-50人)、功能組別 (商界第二、金融界、醫學界、法律界……與今日相近,但界別數量只有12個)
1987年民主派爭取明年選舉引入直選議席,但失敗
1988年新增2個功能組別,其餘不變
1991年加入18個地區直選議席,遂有今日的樣子:
當時全港分成9個選區,每區設2個議席,而地區直選當中每人可投選2個參選人 (舉例,在此制度下,我可同時投給10號陳淑莊及14號吳文遠)
-->當時民主派最強的港同盟在其中5區推出2張名單,希望選民「全投港同盟」令他們全取該區兩席,其中4區皆成功,但新界東的劉江華和黃匡忠則敗給獨立候選人黃宏發及劉慧卿
-->在另一些選區,港同盟則與匯點合作
-->結果,由於六四事件後民主派聲望高漲,親北京議員無一當選,民主派在18個議席中贏取了17席,只有1席由新界西的鄉事勝出
而功能組別亦增至20個
1995年的地區直選再增至20個議席,並改為把全港分成20個選區,每區只設1個議席,選民亦只可投選1名候選人
-->由於當時民主派聲望仍然非常高,能夠獲得大多數選票,因此這制度仍然非常有利於民主派取得大量議席
-->不過,由於選區分細了,親中派要突圍所需要的票數也比1991年少
-->結果親中派贏得20席中的2席:陳婉嫻在九龍東北擊敗民主黨麥海華、張漢忠在新界北則險勝民主黨的黃成智
-->在新界東北區,民主黨、民建聯、自由黨三勢力同時參選(還有規模較小的民主派代表"蟻聯"),結果自由黨李鵬飛擊敗民主黨及民建聯的對手;新界東南的黃宏發亦擊敗蟻聯及民建聯對手成功連任
至於功能組別方面亦增至30個
其中9個新增的功能組別又稱為「新九組」,所有相關行業的在職人士都能成為選民
-->但功能組別分類粗疏的問題始終不可能在此框架下解決,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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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有巴打可以詳細講解下何謂比例代表制同單議席單票制?
佢地既好處壞處係邊??
又另外,九七前既香港同現今既香港係選舉制度上既分別係點
比例代表制
以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票數目的百分比分配議席,反映社會多元不同意見。
一般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
經濟學的研究發現比例代表制的政府開支比單一選區制的政府要大,稅收要高。而且比較容易成為福利國家。主要原因是執政聯盟內各政黨之間需要為自己所代表的相應利益團體爭取更多的福利
多議席單票制
在此制度下,一個選區內有多位候選人競逐多個議席,而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票數以候選人個人計算,選區有幾個席次,則得票數前幾高的候選人勝選。一般認為,多議席單票制有利大黨取得過半數議席,使其較易執政
相反,不利小黨
台灣算係邊種?
又另外,香港九七前既選舉制度係點
選舉權
被選舉權
每票值均等
其實唔止呢幾樣, 而係香港人究竟想係點樣的代議政制
例如想大政黨全面執政, 定係想大小政黨都有一定代表係議會入面
我會接受大政黨全面執政
個人認為容許特首有政黨背景丶香港要有執政黨及改變選舉制度更重要
特首有政黨背景,立會就會有票,可改善現在technically所有香港政黨都係反對黨,不像現在政府要到處乞票的情況
香港要有執政黨,一個在立會有過半數的政黨,政府首腦有穩定立會票源,才會是強而有力的政府
改變選舉制度,由比例代表制下的最大餘額法,改成雙軌制,比例代表制和單議席單票制並行。
似乎更適合改善政府的管治效率。一來可以確保少數市民的民意亦可以在議會內彰顯,二來很大機會得票領先其他對手的政黨,其議席可以過半,保障其施政
不過共產黨會否容許以上三點,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共產黨有機會容許的
而家重行單議席單票制的話, 慘敗既應該係民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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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有巴打可以詳細講解下何謂比例代表制同單議席單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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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另外,九七前既香港同現今既香港係選舉制度上既分別係點
比例代表制
以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票數目的百分比分配議席,反映社會多元不同意見。
一般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
經濟學的研究發現比例代表制的政府開支比單一選區制的政府要大,稅收要高。而且比較容易成為福利國家。主要原因是執政聯盟內各政黨之間需要為自己所代表的相應利益團體爭取更多的福利
多議席單票制
在此制度下,一個選區內有多位候選人競逐多個議席,而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票數以候選人個人計算,選區有幾個席次,則得票數前幾高的候選人勝選。一般認為,多議席單票制有利大黨取得過半數議席,使其較易執政
相反,不利小黨
台灣算係邊種?
又另外,香港九七前既選舉制度係點
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並立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5.88.B6
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自2008年選出的第7屆立法委員起,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為113席,且任期為4年,院內議員無連任限制。其中:
區域立法委員: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即一個選區僅選出一名立委),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
原住民立法委員: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個複數選區選出,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每個選區得票前三名者當選。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當選名單中需有1/2婦女保障名額。
擁有3席或以上之政黨可組成黨團,黨團以5個為限;超過則以抽籤決定。
席次分佈
1997年主權移交,成立「臨時立法會」
北京聲稱臨時立法會經過「民主程序」產生,但實際上則是由行政長官選舉的400人選舉委員會以全票制「選」出60名議員
-->全票制意思是每個人最多可選擇60名候選人,本來選擇眾多有利分散票源,但由於400人的選舉委員會十分少,要操控也是易如反掌
-->因此民主派決定杯葛臨時立法會選舉
-->但背棄民主派,決定參與密室遺舉的「溫和民主派」民協卻在此贏得4個議席
-->不過民協要為此付出代價--1998年立法會選舉,市民沒有含淚投票,「票債票償」,成功趕走民協所有議員,但民協也沒有亡黨,日後更能與民主黨一同組成更廣大的「溫和民主派」,則是後話
北京聲稱臨時立法會經過「民主程序」產生,但實際上則是由行政長官選舉的400人選舉委員會以全票制「選」出60名議員
-->全票制意思是每個人最多可選擇60名候選人,本來選擇眾多有利分散票源,但由於400人的選舉委員會十分少,要操控也是易如反掌
-->因此民主派決定杯葛臨時立法會選舉
-->但背棄民主派,決定參與密室遺舉的「溫和民主派」民協卻在此贏得4個議席
-->不過民協要為此付出代價--1998年立法會選舉,市民沒有含淚投票,「票債票償」,成功趕走民協所有議員,但民協也沒有亡黨,日後更能與民主黨一同組成更廣大的「溫和民主派」,則是後話
97年前最後一屆立法局:
地區直接選舉 20席
功能組別 30席
選舉委員會 10席
地區直選係單議席單票制
地區直接選舉 20席
功能組別 30席
選舉委員會 10席
地區直選係單議席單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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